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飞机地面停放中所使用的飞机轮挡的技术规范和放置规定。
2 依据
2.1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3011.1-2006《民用航空器轮挡》
3 术语
3.1航空器停留:
在地面停止对航空器位移操作后航空器的停放状态。
4 规定
4.1 轮挡的制作:
4.1.1 材料可以用金属或其他等强度非金属材料。
4.1.2 金属材料轮挡:在航空器前后移动时,轮挡应能承受机轮的压应力和拉应力,确保轮挡结构不变形、焊接部位不开裂。
4.1.3 三角形复合橡胶轮挡:在露天机坪当机轮时,应考虑其质量不受大风、大雨的影响。复合橡胶应具有耐磨、耐油、耐老化、耐酸碱的性能。如轮挡发生橡胶破裂、掉块防滑条整条脱落等情况,该轮挡应不能使用。
4.1.4 金属或复合橡胶材料轮挡宽度应稍大于机轮的宽度。
4.1.5 所有轮挡接触地面部分均应具有防滑功能。
4.1.6 航空器试车和长期停放使用的轮挡应按机型维修手册的技术要求执行。
4.2 轮挡放置的数量和位置:
4.2.1 主起落架为单轮的飞机,应在每个主起落架和前起落架机轮的前、后都放置轮挡。
4.2.2 主起落架为多轮的飞机,应在每个主起落架外侧机轮和前起落架机轮的前、后都放置轮挡。
4.2.3 主起落架机轮为多轮前后串列时,轮挡应放置在第一个机轮的前面和最后一个机轮的后面。
4.2.4 对多主起落架的飞机,应在外主起落架外侧机轮和前起落架机轮的前、后都放置轮挡。
4.2.5 装有挡板的前起落架机轮,在挡板的一侧可不放置轮挡。
4.2.6 当顶起一个主起落架时,应在另一侧主起落架和前起落架机轮前、后放置轮挡。
4.2.7 当在带有坡度的机坪上停留飞机时,应在下坡度方向增加轮挡放置的数量,以免飞机滑动。
4.2.8 轮挡使用完后,必须按要求放置指定位置,并能避免对飞机移动造成影响。
4.3 挡轮挡:
4.3.1 放置轮挡前应彻底清除轮挡放置处地面的冰、霜、雪和油垢;
4.3.2 放置轮挡应在发动机停止运转,防撞灯关闭或在指挥飞机的信号员发出信号后进行;不应在航空器滑动时挡轮挡。
4.3.3 需要在发动机运转情况下放置轮挡时,应在信号员发出信号后,发动机处于慢车转速时,按该机型航空器维修手册中规定的安全通道进出。
4.3.4 放置的轮挡与轮胎的间距不得大于2.5厘米。
4.3.5 放置轮挡时维修人员应站在机轮的侧面。
4.4 取轮挡:
4.4.1 飞机离港前,飞机防撞灯打开,发动机启动以前,确认飞机刹车装置处于刹车状态时,方可取出主轮挡。
4.4.2 当飞机准备滑出,发动机启动以后,方可取出前轮挡。
4.4.3 牵引飞机时,在飞机与拖车、拖把连接完成后,方可取出轮挡。
4.4.4 当在发动机运转时需要取出轮挡时,应在指挥飞机的信号员发出信号后,发动机处于慢车转速时,从该型飞机维护手册中规定的安全通道进出。
5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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